笔趣阁 - 都市小说 - 我第二人格是大佬在线阅读 - 第329章 警察上门

第329章 警察上门

    ??第二天,沈辰非常罕见的赖床了。

    ??浑身酸痛,右臂上的淤青更严重了,甚至已经出现了肿胀,身上大大小小的擦伤倒还好说,就是头上的伤口让他不能洗头有些难受。

    ??当两姐妹出来时,没有在客厅发现他的身影时还不禁愣了一下,毕竟她们俩现在已经渐渐习惯家里有这样一个人了。

    ??见此,唐雅不禁朝他卧室走去,推开门,看到靠在床头,玩着手机的沈辰不禁笑道:

    ??“今天稀奇啊,你居然赖床了,怎么样,伤口还疼吗?”

    ??面对唐雅的关心,靠在床头的沈辰叹了口气回应道:“还好吧,早饭的话你们下去吃吧,我今天懒得做!”

    ??“没事,我已经让唐柔下去买了!”

    ??沈辰:...

    ??这个姐姐什么都好,就是有点费妹妹。

    ??与此同时,苏市郊区的一处别墅内。

    ??“大哥,双辰的资料已经全部在这里了!”

    ??“双辰,本名沈辰,国内顶尖作家,知名歌手,著名创作人,从小父母离异,父母都是普通人,和他的关系只能说一般,没什么背景!”

    ??“现在的工作是在苏市第一人民医院做医生,如果非要说人脉的话,他和一些娱乐圈的明星倒是有点关系,不用担心,就是......”

    ??看着弟弟白成文这样吞吞吐吐的模样,白成辉不禁眉头一皱:

    ??“就是什么?”

    ??“就是这个双辰好像和唐是集团的千金在谈恋爱,去年年底,唐家老爷子大寿,唐家千金带着他回的首都老家!”白成文轻声道。

    ??这种消息一般人肯定查不出来,但同为大佬的白成文就有相应的渠道了。

    ??都是聪明人,白成辉自然知道弟弟这话是什么意思。

    ??唐氏集团他们自然知道,唐元正这位商业传奇他们更是如雷贯耳,想不知道都难。

    ??说起来,他们这些人和唐元正相比只能算是晚辈,别看老爷子现在已经隐居幕后,但所代表的能量还是非常大的。

    ??这也是唐氏集团现在依旧还能稳定的定海神针。

    ??这个双辰居然在和唐氏集团的千金在交往,而且已经带回家了,不得不说这个消息不能让他无视。

    ??要只是一个捕风捉影的传闻,那他们肯定不会重视,但带回家见过家长,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。

    ??任谁也不想随随便便和唐氏集团交恶,虽然他们不在同一个领域发展,但无缘无故的交恶实属不智。

    ??不过自己儿子被人打成这样,自然也不可能不管不问,不要说这个双辰只是在和唐氏的千金在交往,就算是唐家的亲孙女把他儿子打成这样,那也总得给个交代吧。

    ??“先按规矩出招,试探一下对方的反应,然后随机应变!”白成辉轻声道。

    ??“好的大哥,我这就去!”

    ??看着弟弟离开,白成辉不禁揉了揉发胀的额头,和唐家掰手腕,说真的,他并不想,但好在沈辰也算不上唐家人。

    ??不过最让他感到烦心的是自己家的儿子,以前看着挺好的啊,谁都说他有心劲,有手段,为什么这次变得这么蠢。

    ??到了他们这个阶级,直接动手是最下成的手段,虽然很解气,但明明还有更多,更好的解决办法,他为什么就不用呢?

    ??想了好一会,白成辉只能将这些归咎为儿子年龄还小的缘故。

    ??年龄小,心智不成熟,做事容易冲动,这很正常,一般情况下他还能往下压一压,但要是哪天真惹到惹不起的人,容易吃大亏啊!

    ??丽景小区

    ??看着沈辰和妹妹在餐桌上吃早饭,唐雅在客厅的沙发上发了会呆子,随即将目光转到了身前的笔记本电脑上。

    ??上面正是她手下查资料,对方共有四人,其中两人是本地人,为首的人叫白凯,是益信医药集团的董事长白成辉的儿子。

    ??根据唐雅保安部冯辽的叙述,他们还找到了一个车牌号,查看监控最终发现,那几辆车确实在昨天跟踪沈辰,至于是否发生冲突,暂且不知,不过车子上有行车记录仪,这一点很好确认。

    ??加上沈辰身上的伤,这些真像并不难猜测,也非常好推理。

    ??最奇怪的是,昨天那几辆车从郊外回来后直接去了医院,疑似有伤员,至于具体伤的是谁,现在还不清楚。

    ??当然,这肯定也只是时间比较短,多给他点时间肯定能查出来,这有不是什么秘密。

    ??看着电脑上的资料,唐雅脸色不禁凝重了不少,益信医药集团的董事长白成辉,她当然知道有这样一位人物。

    ??家里的生意做的也很大,想要去讨回公道,甚至是去报复,难度真的是非常大。

    ??对方有这样的关系那就说明,一些见不得光的手段已经失效,摆在她面前的只有两条路,第一,报警,走法律程序,但非常困难,毕竟这种事一扯皮时间就不会短,大不了道最后对方找出个人过来顶罪,人家照样屁事没有。

    ??第二就是她对益信医药集团进行商业狙击,大家各凭手段,不过有点困难。

    ??她好像好没有那个实力,她老爸来还差不多。

    ??而且,就算是她老爸出手,对方也不是吃素的,最后的结果八成是伤敌一千,自损八百罢了。

    ??当然,她考虑的当然是动用自己家的力量,至于二叔和三叔家的,她压根没想,他们不拖后腿就不错了。

    ??至于老爷子的人脉关系,说真的,那是家里的定海神针,哪怕唐雅知道只要她去求爷爷,唐元正一定会帮忙,但她不会这样做。

    ??小辈的事情就就由小辈解决,她准备先去试试对方的深浅,在同辈中,唐雅还是不虚任何人的。

    ??要是对方抬出自己的老子,到时候再看,反正唐雅也没准备一下将对方打垮。

    ??上午十一点,正当唐雅思考如何出手时,家里的房门被敲响了。

    ??“来了!”唐柔听到声音赶紧去开门,她们以为是楼下的白晴来了呢。

    ??但是们一打开,门口站着的是四个身穿警服的民警。

    ??“您好,公安局民警,请问沈辰住这里吗?”

    ??看到是警察,唐柔不禁一愣,随即有些疑惑问道:

    ??“你们有什么事吗?”

    ??“有人报警,说他涉嫌故意伤害他人,我们将依据对他进行口头传唤,请配合我们的工作!”民警道。

    ??听到这话,唐雅也懵了,怎么自己刚想报警抓对方,警察就上门了呢?而且还来他们这里。

    ??“你们是不是搞错了啊?”唐雅上前问道。

    ??对此,为首的警察不禁回复道:

    ??“今天我们接到报警,说沈辰涉嫌故意伤害,将好几个人打进医院,我们过来了解一下情况!”

    ??“什么啊,我们还没报警呢,我姐夫才是被打的那个人!”唐柔在一旁喊道。

    ??对此,唐雅不禁太了抬手示意她别说话。

    ??“去,把你姐夫叫出来!”

    ??“姐~~”

    ??“快去!”

    ??没办法,唐柔只能去卧室叫人。

    ??很快沈辰就和唐柔一起走出来了,当他知道家里来警察抓他的时候,惊讶的同时也并不难以理解。

    ??肯定是昨天那几个被他打成重伤的那几个臭傻x报警了。

    ??私下堵人要群殴我的是你们,打不过报警的也是你们,是不是玩不起!

    ??“你好,我是沈辰!”

    ??他刚一出来,为首的那个民警不禁一愣,随即苦笑道:“怎么又是你啊!”

    ??听到这话,沈辰也认出了对方,严格来说,算上这次,他已经和这个警察见过三次。

    ??第一次是在饭店,他和白晴两人和山哥等人动手,最后老黑出来将对方一顿胖揍,饭店老板报警,将他们全部带到了警局。

    ??第二次是唐柔非要去酒吧,唐雅带着他和白晴一起去抓人,结果在酒吧和人发生冲突,最后也是这位民警接待的他。

    ??这已经是第三次了。

    ??“我也不想啊,对了,怎么称呼,见了这么多次,还不知道您姓什么呢?”沈辰笑着问道。

    ??“我叫任致远,是东区公安局的民警!”

    ??“任警官您好!”

    ??两人简单的握了握手。

    ??“是这样的沈先生,有人指控你涉嫌故意伤害致人重伤,请配合我们回所里调查!”任致远说道。

    ??要是一般人,他显然不会这么客气,但沈辰这样一个能在警局二进二出的人,明显不是一般人啊。

    ??尤其是上一次,直接上面给的通知,很明显这是一个有背景的人。

    ??他就是一个小警察,惹不起什么大人物,自然不会面对这种人时还嚣张跋扈。

    ??“好的,可以先让我换身衣服吗?”沈辰道。

    ??任致远点了点头:“请便!”

    ??说着,沈辰就转身朝着卧室走去。

    ??“唐柔,给各位警官倒水!”

    ??唐雅招呼道。

    ??“奥,好的,各位,请坐!”

    ??“不用不用,我们站一会就行!”

    ??而唐雅说完后,直接跟着他进了卧室。

    ??此时她脑袋里也是一片浆糊,怎么突然就成这样了呢?突然从受害方变成了施暴方,这明显让她有些不知所措。

    ??“你进来干什么?”此时沈辰刚脱完上半身的衣服,刚想脱裤子,唐雅就进来了。

    ??“到底是怎么回事,我看你好像并不感到意外?”唐雅知道问道。

    ??沈辰:“都说了,我昨天将对方的人打伤了好几个,其中有断手的,应该算是重伤吧!”

    ??“不过我已经问过白晴,我当时那种情况应该算得上是正当防卫,有无限防卫权,不会出什么大事的!”

    ??“对了,你去把我车上的行车记录仪准备好,里面的东西应该能算做证据。”

    ??听到这话,唐雅整个人都不好了,搞了半天你还真把人打了啊!

    ??十多个人被你一个人打了,哪怕到现在她也不信。

    ??本来她还想走法律程序呢,这回算是失了先手,失算啊!

    ??......